本澳:修訂控煙法料五月交立會表決《市民日報》

【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討論修訂《控煙法》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除了兩名議員繼續提出反對法案建議容許賭場設吸煙室外,其他議員對法案沒有太大意見,法案已完成政策性討論,未來技術團隊會商討條文細節,預計最終文本可於5月內交大會表決。

  就新文本中政府容許賭場設吸煙室,陳澤武表示,會上仍然只有議員吳國昌和梁榮仔提出反對意見;他引述政府代表稱,未來會定期檢查吸煙室,並設監控室監測吸煙室的運作,操作上比現時有更多量化的標準,議員基本接受政府的說法;新文本亦建議吸煙室標準的規定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改為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訂定。

  法案建議的巴士站10米範圍內禁煙,陳澤武指有關範圍將由主管實體劃定,可能是民署、交通局等部門,政府認為操作上沒有問題,現行室外控煙的工作行之有效,且各部門都有溝通。

  對於新文本建議由監獄獄長劃定室外可吸煙的範圍,其他範圍則全部禁煙,有議員認為當囚犯放風時間遇上下雨,將不能到室外吸煙,做法剝奪人權;陳澤武引述政府代表回應指,被羈留的犯人意味人權已經被剝奪,監獄獄長會因應情況劃出室外吸煙區,如果犯人違反規定會有程序處理,其後一眾議員都沒有異議。

  政府企硬雪茄店不設試煙室

  另外,控煙法將規定雪茄店不可設試煙室,陳澤武稱,有雪茄商會致函反對有關規定,理由是過去沒有表明會於短期內取消試煙室,及剝奪消費者選擇的權利,政府代表不贊同業界的說法,認為雪茄店設試煙室是推銷的手段,可能鼓勵吸煙,且一般煙草都不設試煙,政府已非常清晰不會再更改有關條文。

  陳澤武表示,修訂《控煙法》法案完成政策性討論,未來技術團隊會商討條文細節,預計最終文本可於5月內交大會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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