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 去年控煙巡查近廿八萬間次《澳門日報》

去年控煙巡查近廿八萬間次



 

    去年控煙巡查近廿八萬間次

 

    【本報消息】衛生局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仍然於各地肆虐,世界衛生組織指出吸煙或吸電子煙時可能因手部接觸煙嘴,再經嘴唇接觸煙嘴而感染新冠肺炎病毒;另外,吸煙亦會損害人體肺部,可能增加患上嚴重新冠肺炎的風險。為此,衛生局呼籲居民遠離煙草,律己守法;吸煙人士應儘早戒煙,順應潮流;切勿以身試法,心存僥倖。

    數據顯示,在二○二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卅一日期間,控煙執法人員共巡查場所275,059間次,較二○年同期增加92,839間次,平均每日巡查754間次。檢控數為1,987宗,當中包括1,958宗違法吸煙個案、24宗銷售不符合標籤規定的煙草製品、2宗以貨架形式銷售煙草製品、2宗違法銷售電子煙及1宗向未滿十八歲人士銷售煙草製品。此外,共接獲1,627個電話,分別涉及643宗查詢、930宗投訴,以及164宗市民提供意見。去年十二月份鎖定83個違法吸煙黑點(包括:樂群樓露天平台、宏建宏開休憩區、摩卡廣發等),對此巡查320間次,發出控訴書44張。

    繳付罰款方面,共有1,742人(佔87.7%)已繳付罰款。至於檢控個案最多的違法場所類別分別為食肆(共328宗,佔16.5%)、商店及購物商場 (共276宗,佔13.9%)、公園/花園及休憩區(共221宗,佔11.1%)。

    娛樂場控煙方面,上述期間衛生局及博彩監察協調局聯合就全澳娛樂場巡查603場次,共檢控132宗違法吸煙個案。

    自二○一九年一月一日起,除機場及娛樂場符合新標準設置且已獲許可的吸煙室外,本澳公共室內場所全面禁止吸煙;同時,禁止吸煙範圍擴大至由主管實體劃定的距離標示集體客運車輛停車處(巴士站)十米範圍內。違法吸煙(包括違法吸電子煙)可被罰款1,500元。為保障非吸煙人士權益,控煙執法人員將一如既往,嚴格執法,巡查執法人員如目睹違法事實,定必檢控。任何舉報均會保密跟進處理。舉報及查詢熱線:285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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