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 林倫偉促加強打擊毒品電子煙《工聯口頭質詢》

林倫偉促加強打擊毒品電子煙

口頭

質詢

如何加強打擊毒品電子煙?

立法議員林倫偉|2021.11.8

早前,有市民在家吸食電子煙後感到不適,自行到醫求診,院方為他抽血檢查,結果顯示對大麻呈陽性反應,醫生懷疑該病人曾吸食大麻,於是報警處理。司警調查後以吸毒罪名將之拘控,移交檢察院偵辦。有人受查時供認事前確曾吸食大麻電子煙,稱有關大麻電子煙是於早前透過手機通訊軟件向一名男子購入,價值八百元,相約對方在氹仔舊城區交收。當日在家中吸食後,感到身體不適,到醫院求診。

 

事件顯示電子煙在澳門能輕易購買,雖然法律禁止在澳門銷售電子煙,亦禁止相關宣傳和廣告,但電子煙在本澳禁而不止,法律並沒有禁止個人自行攜帶電子煙入境,網上銷售和推廣問題不斷,深入社區,對青少年影響更深。另一方面,不同類型的毒品透過電子煙彈或煙油的形式,通過電子煙作為媒介吸食的方法正在興起。電子煙彈或煙油經過提煉和加工後,可以消除傳統煙草製品的焦油臭味,更可以消除傳統吸食大麻的特殊味道,而現時本澳是可以合法吸食電子煙的,因此難以分辨是否透過電子煙吸食毒品。

 

澳門雖然已經對電子煙進行禁售,但卻容許入境。這種規定存在一定的政策矛盾,因為吸食者能從外地購買入境,在澳門亦有不同的隱蔽途徑取得,為電子煙流入澳門留了一扇活門。除此以外,走私電子煙的情況時有發生,揭發的只是冰山一角。而疫情下更多人透過郵包走私電子煙和毒品的情況增加,當局有必要加強執法,提升執法的方式和手段,減輕電子煙和新型毒品對澳門的禍害。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早前,衛生局發佈《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跟進及評估報告 2018-2020,建議禁止電子煙的入口。請問治安部門如何配合有關工作,加強打擊不法販運煙草及電子煙活動?能否將電子煙的製成品列作違禁品,不能攜帶入境,從執行上杜絕電子煙?

 

二、針對電子煙彈或煙油中混入毒品,電子煙成為吸食毒品的工具,難以被發現偵查。當局會否作出針對性的措施,提升執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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