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 賭場設吸煙室未定案 《澳門日報》

賭場設吸煙室未定案 



李展潤


蕭志偉(左)及陳澤武

    二常會議員多主張網開一面

 

    賭場設吸煙室未定案

 

    【本報消息】“控煙法”修訂案建議賭場全面禁煙,但負責審議法案的第二常設委員會大部分議員卻主張對賭場“網開一面”,改設吸煙室。時隔五個月,二常會昨日與政府官員審議法案,政府對於賭場禁煙仍處於“研究”,暫未有定案。

    賭場全禁煙研究中

    “控煙法”修訂案於去年七月獲大會一般性通過,建議賭場全面禁煙,但二常會委員於今年五月廿六日會議中,卻以七比二票之差,大比數支持賭場改設吸煙室。

    時隔五個月,問及賭場是否全面禁煙?衛生局長李展潤昨稱,“尚在研究,不能透露”。二常會主席陳澤武則稱,政府對設吸煙室未有定案,亦無交代何時完成研究。二常會委員態度如舊,即仍是大比數支持設吸煙室。

    監獄室外劃吸煙區

    政府昨早十時半與二常會的會議討論五點內容。李展潤會後受訪時介紹,一、法案原建議監獄室內外均禁煙,政府將修改條文,保留監獄室內禁煙,但允許監獄室外劃吸煙區,讓囚犯有地方吸煙。二、有議員建議雪茄專門店設“試煙室”,政府認為,“若允許雪茄店設試煙室,則賣煙仔都要設試煙室”,故企硬雪茄店不准設吸煙室。

    三、香煙銷售點禁展示煙草製品。惟現時陳列香煙方式層出不窮,猶如香煙廣告,故將限制陳列香煙的方式,如只陳列一包及展示側面等。此舉措旣防止青少年容易接觸煙草廣告及增加食煙意慾,但又不妨礙煙民知道香煙品牌。

    巴站禁煙區執行難

    四、禁售電子煙,但不規管進口及吸食,是參考了好多地區的做法,且考慮到電子煙種類多難監管,會與經濟部門再商討。五、巴士站禁煙,由原本巴士站圓周十公尺內禁煙,改為在巴士站劃一個長約十公尺、闊兩公尺的“禁煙區”。已與民署及交通局交換意見,且行人天橋亦禁煙,故認為具操作性。

    二常會主席陳澤武會後稱,部分行人路闊不足兩公尺,若巴士站劃“禁煙區”,煙民踏入禁煙區即要熄煙,或兜路走,有議員感執行困難。雪茄店需滿十八歲才能進入,政府或考慮允許室內陳列雪茄產品,但需確保由室外無法清晰看到。流動小販售賣香煙,但現法案建議禁陳列香煙及室外禁展示價錢牌,需考慮小販出台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