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細則性通過修控煙法
本澳禁電子煙出入口
【本報消息】立法會全體會議昨日細則性通過“控煙法”修訂案,將禁止製造、分銷、銷售、進口和出口電子煙及供口服或鼻吸的煙草製品,包括禁止攜帶該等產品出入境澳門。法律自公佈後滿九十日起生效。
沒有合法渠道入澳
法案細審時爭議不大,但議員梁孫旭、林宇滔關注為何不一步到位強制禁用電子煙,擔心會因而增加郵遞、電商、走私情況,亦有可能讓青少年電子煙民轉吸傳統捲煙;又問到會否調升煙草稅?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回應指出,法律生效後,電子煙再沒任何合法渠道入澳,無論是郵遞、電商、走私,都屬違法。當局立場是循序漸進,讓電子煙民逐漸戒煙,“全面禁使用可能會迫他們轉食捲煙,這不是我們想要的。”
加煙稅產消費壓力
至於加煙稅,歐陽瑜稱,每三年一次的控煙檢討時曾提出加煙草稅的可能性,但現時經濟不好,相關部門擔心加稅會產生消費壓力,但當局會續與主責部門溝通,希望盡快達成共識。會否限制路上吸煙的“火車頭”行為方面,她強調需要取得平衡,本澳難有條件如國外在戶外設吸煙亭,“吸煙不是吸毒,並非全禁,都要有地方讓煙民吸煙。”但重申每三年會重新檢討一次“控煙法”需修改之處。
議員高天賜關注轉口問題,問內地人士若攜帶電子煙經澳門過境的安排。歐陽瑜稱,行李不入澳,只是轉機或過境便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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