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 澳門全面禁電子煙,胡大一:管制電子煙邁出重要一步 《人民日報健康》

 

      “長期以來,我們一直在呼籲電子煙對於健康的危害必須得到重視,監管層面也於近年來陸續推出新規,要求加強電子煙管制,特別強調對未成年人群禁售電子煙,但法律法規的落地執行仍然不到位。”8月30日,中國控煙協會會長、著名心血管病專家胡大一接受人民日報健康用戶端採訪時表示,此次澳門特區通過立法形式全面禁止電子煙,同時嚴格規定了懲罰力度,是我們國家在管制電子煙上邁出的重要一步。

 

      8月29日,澳門特區立法會全體表決通過《修改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澳門特區將全面禁止製造、分銷、銷售、進口和出口電子煙,無論是郵遞、電商、走私都屬違法,違反規定者將會處以4000澳門元的罰款。該法律自公佈後滿90日起生效。

 

8月29日,澳門特區立法會全體會議上正在討論及表決《修改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案。圖源於澳門特區政府網

 

超32個國家和地區禁止銷售電子煙

 

      “相對於捲煙而言,電子煙聽著挺高科技的,但並不比捲煙安全,有研究顯示電子煙同樣會增加心肺相關疾病的發病風險,加熱過程中還可能會產生其他有害物質。此外,由於其個性化的包裝和宣傳對青少年以及女性來說極具迷惑性,其危害性被大大低估,導致本來不吸煙的人群未來吸上傳統捲煙的概率也會極大提高。”胡大一告訴人民日報健康用戶端。

 

      電子煙,是一種加熱特殊溶液蒸發為氣霧供使用者吸入的產品,溶液中往往都含有尼古丁。隨著電子煙市場的擴大,“水果味”“牛奶味”“卡布奇諾味”……個性化電子煙產品迅速侵襲青少年。

 

      復旦大學健康傳播研究所控煙研究中心2021年10月22日發佈的《電子煙行銷及對青少年健康影響研究報告》顯示,在一個月內曾嘗試購買電子煙的青少年中,2/3的人都成功買到了。2405名初高中學生中,108人曾使用過電子煙,87人在過去30天嘗試過購買電子煙。

 

 

在貴陽市的一處電子煙體驗店,一名消費者在挑選電子煙。新華社圖

 

      而2021年5月28日,國家衛健委發佈的《中國吸煙危害健康報告2020》中明確指出,有充分的證據表明,電子煙是不安全的,會對健康產生危害。

 

      此外,“電子煙能説明戒煙、控煙”的說法也是電子煙流行的宣傳話術之一。不過,據世界衛生組織最新發佈的《2019年全球煙草流行報告》顯示,電子煙所產生的煙霧並非一些生產商所宣稱的“水蒸氣”,不僅有尼古丁,還有其他一些有害物質,對健康的長期影響尚不明確,而且,沒有充足的證據表明這類產品有助於人們戒掉傳統香煙。

 

      “澳門特區通過法律全面禁止銷售電子煙讓我們長期這群長期為控煙奔走呼籲的專家團隊都感到很欣慰。”胡大一表示,‘有法可依’一方面讓解決電子煙的氾濫問題能夠有法可循,另外一方面也進一步提升了人群對於電子煙危害的認知。

 

      截至目前,據人民日報健康用戶端不完全統計,全球已有超32個國家和地區禁止銷售電子煙,79個國家和地區採取部分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合力,遏制電子煙的野蠻生長。

 

      “近年來,監管部門在管控電子煙方面已經做了很多的工作和努力,部分省市已經明確公共場所禁止電子煙,但仍然道阻且長,政策法規在各地落地執行過程中存在瓶頸,這個問題亟需得到重視。”胡大一指出。

 

      2021年6月開始執行的新《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明確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在“法律責任”層面也提出了相應的懲罰條款:售煙給未成年人不僅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或情節嚴重的,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吊銷相關許可證。不過,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教授鐘茂初層指出,雖然《未成年保護法》等法律嚴格禁止未成年人吸煙,但仍缺乏明確的約束性規制。

 

      國家煙草專賣局於今年3月11日頒佈的《電子煙管理辦法》也明確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產品。該辦法已於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目前部分省市對電子煙銷售的管理過於寬鬆,銷售電子煙的便利店、專賣店隨處可見,且包裝和口味還花樣翻新吸引眼球,這加倍吸引青少年接觸尼古丁並成癮;其次,無論是國家衛健委、國家煙草專賣局等相關部門,還是中國控煙協會等行業組織,都不具備執法和管理的能力,因此控煙工作很難做到100%無死角;發現違規售賣行為之後,往往以勸誡責令改正為主,懲罰力度低也是導致管制難以落實的原因之一。”胡大一表示。

 

      對此,胡大一認為,澳門特區此次管制電子煙的具體舉措值得借鑒,對於內地而言,可以將向未成年人郵遞、電商等行為都列入違規行為,並處以相應的罰款,細化相關細則,加大打擊力度;明確控煙、禁煙相關的執法人員和執法職能,加強執法人員隊伍建設;同時,建議嚴格對電子煙推廣、行銷廣告進行審批甚至禁止,對線下門店的數量和選址進行限制,學校和商圈內外均不得銷售。

 

責編:孫寶光

 

主編:張赫

 

校對:林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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