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 對煙草廣告限制更嚴 彰顯對“未成年人”保護 《煙悅網》

日前,我國新修訂的廣告法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新版廣告法將於2015年9月1號起施行。其中,關於煙草廣告的限制成為人們關注的一個熱點。

  新廣告法規定,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戶外發佈煙草廣告。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服務的廣告、公益廣告,宣傳煙草製品名稱、商標、包裝、裝潢以及類似內容。煙草製品生產者或者銷售者發佈的遷址、更名、招聘等啟事中,不得含有煙草製品名稱、商標、包裝、裝潢以及類似內容。
  資料顯示,我國是最大的煙草消費國,煙民總數超過3億人,還有5億人暴露在二手煙的危害之下;我國也是最大的煙草製品受害國,每年吸煙導致的死亡人數達100多萬,直接經濟損失664.75億元。從上世紀80年代後期起,我國就開始控煙,一些限制規章也相繼出臺。2003年,中國政府正式簽署了《煙草控制框架公約》,承諾以國民的健康為優先考慮,採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少煙草危害,這就包括要廣泛禁止煙草的廣告、促銷和贊助。
  我國現行的《廣告法》頒佈於1994年,其中雖然對煙草廣告進行了一定的限制-- 禁止廣播、電影、電視、報紙和雜誌等大眾媒體播出或刊登煙草廣告--但是已經遠不能阻止煙草業的各種“攻勢”。人們,特別是青少年,可以很容易接觸到煙草企業拋來的“媚眼”,繼而身受其害。去年,全國人大開始審議修改新《廣告法》。消息一出,控煙領域的相關專家和公共衛生界學者就開始呼籲全面禁止各種形式的煙草宣傳。
  如今,新廣告法已經審議通過,控煙專家認為,新廣告法對煙草廣告的限制更加嚴格,“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單獨列出,彰顯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但是在新媒體時代,要做到這一點難度很大,監管亟待疏而不漏。關於“新廣告法對煙草廣告限制更嚴,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中國控煙協會常務副會長許桂華就此做出了評論。
  經濟之聲:作為控煙方面的專家,您認為新廣告法與過去相比對煙草廣告的限制有哪些亮點?
  許桂華:新廣告法有四個亮點。第一,除原來明確禁止的在傳統媒體外,本次新修訂的廣告法增加了禁止在新媒體上發佈煙草廣告。第二,增加了禁止在公共交通工具戶外發佈廣告。第三,增加了禁止向未成年發放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第四,禁止利用品牌延伸、公益廣告來顯示它的包裝、標識、裝璜等內容。
  經濟之聲:實際上控煙工作背後就是人們的健康和有巨大利潤的煙草產業之間的博弈,自從去年全國人大開始審議修改新《廣告法》,很多控煙專家就開始呼籲全面禁止各種形式的煙草宣傳。而這次新《廣告法》通過以後,有專家指出,對煙草廣告的限制雖然很嚴,要真正約束煙草廣告,還應該有一些更細節的規定,另外在執法中要努力形成統一標準。新廣告法實行之後,要真正約束煙草廣告,還要注意哪些問題?如何去防範煙草企業在一些方面鑽空子?
  許桂華: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陳馮富珍曾經指出,控煙最大的難度就是煙草企業的干預。他指出,無論是國有煙草企業或者是民營煙草企業,在全世界他們都是在千方百計的推銷煙草製品,本質是一樣的。而且在最近剛剛舉辦的全球控煙大會上,他又指出,“你要時刻想著煙草業永遠會讓這場戰爭層出不窮,無休無止。”即煙草業為了推銷煙草製品、推高煙草銷量,追求利潤的宗旨不會甘休。雖然在我國煙草企業是國有的,但是煙草企業這幾年來仍然沒有停止做煙草廣告。2014年和2015年監測煙草廣告設計表明,煙草業利用品牌延伸、捐贈贊助、品牌品賞會等各種形式來擴大煙草品牌的影響力,而且達到促進煙草銷售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