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 廣告法修訂草案審議 專家建議:禁止所有煙草廣告《中國廣播網》

央廣網北京12月25日消息(記者劉樂)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導,如今,五花八門的廣告已經是我們生活裡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不過,有些今天司空見慣的廣告今後可能不會再看到了。因為廣告法修訂草案昨天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作出分組審議,對煙草廣告、互聯網廣告和廣告代言人等方面都了更為嚴格的規範。

  禁煙是今年的熱門話題。前些時候,被稱為“史上最強禁煙令”的《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一出來,就引起了大家的熱議。 那說到禁煙,就不得不提煙草廣告。近年來,對煙草廣告的限制越來越嚴,媒體上所能見到的煙草廣告也越來越少。煙草廣告會不會就此全面禁止呢?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安建代表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向大會作彙報時說,在常委會審議和徵求意見中,對煙草廣告有兩種不同意見。

  安建:一種意見認為,為了保護人民健康、預防青少年吸煙,應當全完禁止煙草廣告;另一種意見認為,修訂草案的規定已經國務院有關方面反復研究論證,不易完全禁止。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在修訂草案的基礎上對煙草廣告作出更為嚴格的限制。

  草案規定:禁止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移動通信網路、互聯網等大眾傳播媒介和形式發佈或者變相發佈煙草廣告;禁止在公共場所、醫院和學校的建築控制地帶、公共交通工具設置煙草廣告;禁止設置戶外煙草廣告、櫥窗煙草廣告。

  從目前來看,與現行廣告法相比,草案對煙草廣告做了更為嚴格的限制,列舉了很多的“禁止”和“不得”,但仍然力度不夠。陳竺副委員長提到一個重要的背景。

  陳竺:我們國家在2003年時已經簽署了《國際煙草控制框架公約》,而且2006年1月9日在我國正式生效,《公約》第13條要求締約國應於公約生效後五年內實現廣泛禁止所有的煙草廣告促銷贊助。現在的列舉法也是相當的不錯,但是還難以窮盡。

  李玲蔚委員建議“全面禁止所有煙草廣告”。

  李玲蔚:煙草廣告,尤其是對青少年的影響和危害極大,而且對擴大我國煙民數量也起到了很大作用,我建議在現行廣告法修改的基礎上,不如採用“全面禁止所有煙草廣告”,這樣對後面的執法和處罰更有參考依據,否則,執法難度還是很大的。

  也有委員表示,我們國家有很多地區包括當地農民靠煙草業為生,國家對煙草的禁止在兩者之間進行權衡,儘量地把煙草的毒害降到最低限度和最低人群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