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 煙草展示禁令指導原則出爐 《聯合早報網》

禁止零售商公開展示香煙的條例預計會在2017年實行,到時零售商必須把香煙放在不透明的櫥櫃、用特製布簾或閘遮蓋,或存放在公眾視線之外的地方。

李蕙心 報導

禁止零售商公開展示香煙的條例預計會在2017年實行,到時零售商必須把香煙放在不透明的櫥櫃、用特製布簾或閘遮蓋,或存放在公眾視線之外的地方。

衛生部昨天聯合保健促進局與衛生科學局公佈銷售點煙草展示禁令(Point-of-Sale Display Ban on Tobacco)的指導原則,列明香煙櫥櫃的款式和顏色、香煙價格表的格式、禁令的例外情況等。

最受商家關注的是存放香煙的櫥櫃款式和位置。根據指導原則,放在店內顯眼處的櫥櫃,除了不能是透明的之外,還必須有自動關閉的功能。

比方說,普通的櫥櫃門須用手推才能關上,若用來存放香煙就得安裝彈簧,一鬆手,門就會自動關閉。

商家也可在現有櫥櫃上安裝蓋門、垂直簾、布簾或滑門。布簾下擺須裝有砝碼或有重量的物品,使布簾能維持垂直狀態。

不願花錢改裝舊櫥櫃或買新櫥櫃的人,可把香煙放在收銀櫃檯下方或儲藏室。

政府也允許商家在顧客詢問時出示價格表,但字體大小須使用5毫米或以下。另外,補貨或售貨過程不受條例限制,但商家必須在補貨或賣煙後把櫃門關上。

衛生部預計會在明年上半年向國會提呈煙草(廣告與銷售控制)法令的修訂法案,以禁止零售商公開展示香煙。

法案通過後,零售商有12個月的時間調適,法令預計在2017年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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