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 歷經19年 珠海控煙終於要立法了 《珠海特區報》

近日,號稱“史上最嚴”的控煙條例——《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正式實施,再一次引發了全社會對控煙工作的廣泛關注。記者同時獲悉,珠海控煙立法工作近期也有了新進展——“珠海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送審稿)”已出爐,目前已交至政府法制部門做進一步審查。記者瞭解到,該條例已連續兩年被列為珠海市人大常委會立法預備項目。

珠海市衛計局是該條例的起草單位。記者獲悉,控煙條例(送審稿)共七章四十九條,明確了禁止吸煙的場所、控制吸煙的措施和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管職責。對於違反規定的行為將給予嚴厲處罰:在禁煙場所吸煙的將被當場處以五十元罰款,最高可處以五百元罰款;禁煙場所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不履行職責的,警告不改將罰款五千元。

辦公室體育館公園都不能吸煙

對於廣大煙民來說,哪些地方禁止吸煙無疑是最為關注的話題。控煙條例(送審稿)規定,室內工作場所、室內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煙。

為進一步加大控煙力度,控煙條例(送審稿)還將部分室外場所列為禁煙區域。包括主要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學、培訓、活動服務的教育、培訓或活動機構、場所、公園的室外區域;婦幼保健院、婦女兒童醫院的室外區域;體育場館、運動健身場所等體育場所的室外的觀眾坐席、比賽賽場區域;政府根據舉辦大型活動的需要,臨時設置的禁止吸煙場所。

如果在禁煙地區吸煙將承擔何種責任?控煙條例(送審稿)規定,由各級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責令立即改正,處以五十元的罰款並當場收繳;不聽場所經營者、管理者或者執法人員勸阻的,處以二百元罰款;有威脅、阻礙執法等情形的,處以五百元罰款。

為減少因經營者勸阻而引發的糾紛,消除經營者的後顧之憂,控煙條例(送審稿)明確規定,在禁止吸煙的經營場所內吸煙,因不聽勸阻而被要求離開該場所的,不得向經營者索回已經花銷的費用;已經接受服務但未付費的,不得拒絕付費。同時,普通市民也可通過勸阻、向經營者或者管理者投訴、拍照或電話舉報等多種管道,反映違法吸煙行為。

【市民聲音】

媒體從業人員張先生:

上周遇到一件事感觸頗深。我們一家人去喝早茶,有老人和孕婦,但隔壁桌三個人全部抽煙,我上前交涉,結果對方說這裡可以抽煙,當時因為生氣險些和對方發生衝突。面對餐廳內張貼的醒目的禁煙標誌,餐廳的服務員卻只是建議我們換一桌。抽煙者缺乏自律,而勸阻者因監管缺失也無法做到理直氣壯。

禁煙場所經營者不管要罰5000

除了政府部門的監管外,禁止吸煙場所的經營者或管理者無疑是減少違法吸煙的重要力量——他們可以第一時間發現違法吸煙行為,比如在煙民索要煙灰缸或取出煙、打火機時,進行及時提醒和勸阻。控煙條例(送審稿)也為此明確了上述經營者或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的職責。

其中第十三條規定,禁止吸煙場所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應當建立控制吸煙的管理制度,在禁止吸煙場所或者區域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警語、標誌和舉報投訴電話號碼標牌,不得在禁止吸煙場所或者區域放置煙具和帶有煙草廣告的物品,對在禁止吸煙場所或者區域的吸煙者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向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同時要求配備控制吸煙檢查員,履行相關監督職責。

對於經營者或管理者違反上述相關規定,不履行相關職責的,控煙條例(送審稿)規定由各級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對其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五千元罰款;再次被處罰的,處以一萬元罰款。而網吧在其經營場所發現吸煙不予制止,或者未懸掛禁止吸煙標誌的,則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市民聲音

某川菜餐廳負責人胡先生:

目前餐廳大廳是禁止吸煙的,不設煙灰缸,並且張貼了醒目的禁煙標誌,但包房允許抽煙。作為商家,有些人肯定會認為不讓客人抽煙會影響生意,但從另一方面講,一個沒有“煙霧繚繞”、環境很好的餐廳,也是吸引客人就餐的一個因素。我本人有30年的煙齡,現在已經戒煙了。

向未成年人賣煙要罰20000

在煙草銷售方面,控煙條例(送審稿)設置了許多“禁區”。規定嚴禁煙草製品銷售者向未成年人和孕婦出售煙草製品,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並且應當在出售場所顯著位置設置吸煙有害健康和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製品的標誌。

就目前不少以網路社交工具為平臺的售煙行為,控煙條例(送審稿)也明確禁止。其中第二十一條規定,禁止通過互聯網、移動通訊等資訊網路向公眾銷售煙草製品。互聯網、移動通訊等資訊服務提供者發現有利用其平臺銷售煙草製品的,應當採取措施刪除有關資訊,保存記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同時,控煙條例(送審稿)還規定,煙草製品銷售者(含個體攤檔)應當在每年5月31日“世界無煙日”停止售煙一天。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開展對“世界無煙日”停止售煙的宣傳,並且加強對煙草製品銷售者在“世界無煙日”停止售煙的監督。

在處罰方面,控煙條例(送審稿)可謂異常嚴厲。規定如向未成年人和孕婦出售煙草製品,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二萬元罰款;再次被處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以三萬元罰款;第三次被處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通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取消其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

市民聲音

某便利店銷售員劉女士:

設置醒目的標誌提醒什麼的都很容易,但是禁止向小孩或孕婦賣煙不太好操作,別人會說是幫家裡人買,開門做生意也不好說什麼。另外,“世界無煙日”不讓賣煙的規定我覺得不合理,我們都是正規經營,這樣的規定有點不近人情,“地下交易”一定會有的。

【記者調查】

少兒活動區也有人吸煙室外吸煙區仍影響他人中餐館是吸煙重災區

昨日,記者兵分多路,結合控煙條例(送審稿)中有關禁煙區域設置的相關規定,實地查看了部分醫院、車站、餐廳、辦公樓等地的控煙情況。記者發現,上述區域幾乎都在醒目位置張貼了禁煙標識,但個別地方仍是吸煙的重災區。

市婦幼保健院:室外設有吸煙區

在醫院的進出道路上,極其醒目地豎立著“禁止吸煙,歡迎進入無煙醫院”的告示牌。但院方也特意在此提示,入口外的樹蔭下還是設立了一處小小的吸煙區可供使用。

在門診大廳外,院方再一次以顯眼的公告提醒前來就診的患者及家屬:“我院為無煙醫院,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請勿在醫院範圍吸煙,謝謝您的合作!”而在大樓內每一層的電梯口、過道旁,包括衛生間外,“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警示隨處可見。記者觀察期間,未見到有人在樓內吸煙的情況。

然而記者也注意到,院內張貼著不少“溫馨提示”,內容則是關於在大樓三樓的B超室外,五樓婦科天臺花園,七樓麻醉科天臺花園均設有室外吸煙區。事實上,作為公共休息場所,這幾處區域同樣有不少休息的患者及家屬,吸煙對他們會存在一定的影響。

香洲汽車總站候車區:禁煙情況不容樂觀

隨後,記者走訪了人群熙攘的香洲汽車長途客運站。候車大廳門口亮眼的紅色公告表明:根據國家衛生部關於《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自2011年5月1起,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推行無煙候車。而站內的禁煙標識同樣隨處可見,十分醒目。

記者注意到,在候車大廳一樓的角落位置,專門設有一個露天吸煙區,並提供靠椅茶几和煙灰缸,數位乘客聚集在此吸煙。然而,該吸煙區與洗手間、飲水區通道相連,依然對不少經過的旅客造成影響。

在相鄰的香洲公交網站上,情況則不容樂觀。記者發現,儘管月臺上同樣張貼了不少明顯的禁煙標識,但還是有許多煙民乘著候車的間隙,趕緊“吞雲吐霧”一番。而現場安設的數個帶煙灰缸的垃圾桶內則是扔滿了煙蒂,地上也可見散落的煙頭。

部分餐飲場所:現場無明顯禁煙標識

昨日中午,記者來到茂業百貨附近的肯德基、麥當勞等知名連鎖餐飲企業,在這些門店的入口及店內區域,都貼有較為明顯的“禁止吸煙”標識。商家負責人也告訴記者,這是在全市推行的統一標準,基本上做到了嚴格執行。

隨後,記者沿興業路一帶走訪了幾家不同價位的中式餐廳,包括茶餐廳、湘菜館、東北菜館等,然而這些餐廳內卻沒有任何與禁煙相關的標識。店家負責人也坦言,他們餐廳並不明確禁止客人在用餐期間吸煙,如有鄰桌客人反映,也只能適度提醒,與之商量。有時候客人一定要吸煙,他們也只好提供煙灰缸,特別是包廂內的客人更是很難管理。

此外記者也注意到,珠海市內不少西餐廳或咖啡館內都設置有禁煙區與吸煙區,但限於店內條件,有時候兩個區域距離較近,很難明顯隔斷。星巴克的相關負責人則告訴記者,他們設有露天位元的門店,通常也允許客人在此吸煙。

市青少年婦女兒童活動中心:

樓記憶體在吸煙的情況

在市青少年婦女兒童活動中心,不少地方都張貼著明顯的禁煙標識。然而記者從一位元清潔人員處瞭解到,每逢週末人多的時候,有些煙民會在室內吸煙,而且隨意丟棄煙頭,給保潔工作帶來了不小的困擾。

採訪中,一名學生家長告訴記者,現在吸煙的人不像以前那麼多,但每次帶孩子到活動中心及周邊玩耍的時候,仍會見到許多人在吸煙。“我自己不吸煙,所以對煙味比較敏感。希望今後有更多的人能夠戒煙,尤其是在孩子比較多的地方,最好加強管理,禁止吸煙。”

【最新消息】

我市已申請到國際資金今明兩年打造“無煙珠海”

記者獲悉,為了更好地推進我市控煙立法執法,我市積極爭取國際社會支持,成功申請由國際防癆和肺部疾病聯合會資助的“建立煙草控制立法,促進珠海無煙環境”專案,2015年至2016年的兩年中,後者將提供100萬元人民幣,用於推動珠海控煙立法、建設無煙環境項目。

【新聞背景】

我市居民死因肺癌居首位

煙草危害已成為當今世界最嚴重的但可以預防和控制的公共健康問題之一。據瞭解,我市近幾年戶籍居民的死因監測顯示,惡性腫瘤居死因第一位,其中,肺癌是惡性腫瘤第一位死因。

早在1996年,我市就在全國率先制定出臺了《珠海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暫行規定》,控煙工作走在了全國前列。但由於缺乏有效的執行機制,一些餐飲、娛樂等公共場所,人們對吸煙者只能感到困擾和無奈。2002年9月12日,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的《珠海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把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列入該地方法規。

2013年10月,我市啟動控煙立法調研,次年納入市人大常委會預備立法計畫。目前經過四輪修改和多方徵求意見後,提交至法制局。記者從市人大常委會瞭解到,“珠海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仍是今年的預備立法項目,能否“轉正”要綜合條例草案是否成熟、科學以及各項立法計畫的輕重緩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