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 酒吧、舞廳、蒸汽浴室及按摩院室內範圍今日起全面禁煙 首日執法順利 《衛生局》

根據《新控煙法》 規定,2015 年 1 月 1 日起本澳控煙範圍擴展至所有酒吧、 舞廳、蒸汽浴室及按摩院,違法者罰款澳門幣 400 元。衛生局表示,酒吧、舞廳、 蒸汽浴室及按摩院控煙首日執法順利,衛生局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和治安警察 局人員自今日(1 月 1 日)凌晨零時展開聯合巡查執法工作,截至當日上午 6 時, 合共巡查 25 間場所,共票控 27 人,分別為 20 男 7 女,當中有 18 名澳門居民、 6 名旅客及 3 名外籍僱員。 控煙辦的舉報及查詢熱線方面,控煙辦由凌晨零時至上午 6 時未有接獲有關 酒吧、舞廳、蒸汽浴室及按摩院違例吸煙的舉報或投訴。衛生局強調,禁煙場所 管理人當發現有人在禁煙場所內吸煙,管理人或員工應即時要求違法吸煙者把煙 弄熄,如對方不合作,可召喚執法人員協助。管理人亦應在場所顯眼處張貼清晰 的禁煙標示,以便提醒在場人士禁止吸煙,並方便管理人遇到有人違法吸煙時進 行勸喻。 衛生局重申,新禁煙措施的目的,是讓上述場所的僱員和顧客,可以和其他 室內公眾地方人士一樣,免受二手煙危害,從而保障他們的健康。衛生局會一如 既往,持續通過宣傳、教育、勸喻及執法多管齊下落實禁煙規定,並促請各有關 場所的管理人予以合作及配合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