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漢琛慈善會

電子煙害新聞

1. 電子煙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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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的時候達到“吞雲吐霧”的效果,                                           青少年吸電子煙的情況越來越普遍,

                        切勿趨之若鶩                                                           可能導致他們更容易對尼古丁成癮

   

電子煙是一種新型電子產品(也可以叫做電子霧化器),它有著與香煙一樣的外觀、與香煙一樣的味道,甚至比一般香煙的口味要多出很多,也像香煙一樣能吸出煙、吸出味道跟感覺來,但它不是真煙,它是由空氣感測開關、智能控制電路、智能晶元、鋰離子電池等微電子高科技器件構成,它與香煙有著本質的區別。 

2. 電子煙 -發明背景

電子煙是由中國人發明及生產,2004年由北京中醫師韓力取得發明專利,於2005年正式面向中國市場。最初電子煙是應國外的要求,因為國外有很多法律法規禁止在公共場所吸煙,而且國外人的生活水準普遍較高,對生活質量要求嚴格。所以,最初就是設計用來外貿出口的。主要銷售途徑在國外歐美市場。

在韓力發明電子煙前,美國人Herbert A. Gilbert在1963年曾取得一款「無煙、非煙草香煙」的專利設計,該裝置把液態尼古丁加熱,產生蒸氣,模仿吸煙感覺。1967年曾有數家公司嘗試生產該款電子煙,但最終無疾而終,自1967年後再沒有任何紀錄講述這款裝置。

3. 電子煙 -結構及原理

電子煙的外形和傳統煙比較相像,但內部構造卻十分不同,一般由電池桿、霧化器和煙彈組成。霧化器由電池桿供電,能夠把煙彈內的液態尼古丁轉變成霧氣,從而讓使用者在吸的時有一種類似吸煙的感覺。

製造商宣稱,電子煙中沒有香煙中的焦油、懸浮微粒等有害成分,因此比傳統香煙健康。但是,德國聯邦健康教育中心主管波特博士則發現,製造商為把電子煙煙彈中液態尼古丁蒸發出來,在其中添加了大量丙二醇,丙二醇最多可佔到煙彈內液體含量的90%。

4. 電子煙危害

電子煙從未被正視為煙品,有市民買電子煙當作玩具送人,還有學童在學校公然抽電子煙,並向老師嗆聲「這又不是煙」,讓許多家長相當憂心。電子煙補充液,甲醛、乙醛均被世界衛生組織列為對人體有毒害、致癌、致畸形的化學物質,如果由人體吸收,輕者引起腸胃不適、惡心、嘔吐,若暴露於甲醛或乙醛過久,恐會引發血癌、鼻咽癌或肝癌等;市民可向戒煙門診尋求諮詢,切勿購買電子煙,以免花錢又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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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電子煙 -使用監管

由於電子煙一直缺乏有系統的臨床實驗數據支持,各國政府亦有不同監管。其中有部分國家以電子煙的煙液含尼古丁成分而全面禁止使用,有些國家則認為電子煙仍會製造二手煙而禁用,有些則把電子煙定位成藥品(必須通過藥品標準才能販賣),有些則因為電子煙品質不穩定而禁用,亦有國家對購買者有年齡限制。

澳大利亞、丹麥等國家已頒布相關法令,對電子煙的銷售加以抑制或禁止。巴西、阿根廷等國家甚至已明令禁止銷售電子煙。

由於電子煙技術相對新穎,中國還沒有權威機構對產品的安全性進行認證,消費者在選擇時應謹慎對待。

 

6. 電子煙危害資料 

分享一

電子煙爆炸 青年嘴被炸爛還骨折

美國一名23歲男子,吸食電子煙時突然爆炸,造成他的脖子、手指骨折,上顎被炸出一個洞,眼睛與手都被燒傷。「電子煙突然爆炸,我被救護車送到醫院,我只記得這些。」喬治亞州的羅利亞(James Lauria)七月下旬吸食電子煙時,電子煙突然在臉前爆炸,他對事發經過記憶模糊,可見小小電子煙的爆炸威力確實不小。羅利亞臉部和胸口造成一級燒傷,頸部和手指骨折,上顎更被炸開一個洞,一顆牙被強大衝力反推進牙床中。由於傷勢嚴重,他被直昇機改送阿拉巴馬大學的燒傷中心治療,一度需要插管協助呼吸。羅利亞現已出院,但仍需戴頸箍及進食流質食物,說話發音也有困難。電子煙起火或爆炸事件並不罕見,英國過去2年間就發生超過100起,羅利亞希望分享爆炸的經過與情況,盼可阻止同類事件發生。(於慶中/綜合外電報導)

羅利亞被炸成重傷。翻攝自《獨立報》

肇禍的電子煙。翻攝自《獨立報》

 

分享二

中國製造電子煙頻發爆炸事故 炸傷加國男子

近日,一名16歲加拿大男子Ty Greer,在吸電子煙時,突然發生爆炸,臉被燒傷、牙遭炸脫,他痛苦地喊叫:「寧可死」。

據《多倫多星報(Toronto Star)》報導,出事的電子煙牌子為「Wotofo Phantom」,公司網頁顯示,這款電子煙的生產地為中國。

報導稱,近日,加拿大艾伯塔省的16歲青年Ty Greer,在試用一款由中國製造的電子煙時,突然發生劇烈爆炸,導致他的臉部和喉嚨被嚴重燒傷,兩隻牙被炸飛,受傷處流血浮腫。

他的父親格裡爾(Perry Greer)回憶說,「情況實在很恐怖」,當時兒子痛苦得喊著「寧可死」。他又形容,當時電子煙爆炸時發出了巨響,且有火球及濃煙,旁邊的旅行袋亦被燒著,要不是兒子戴了眼鏡,眼睛也可能受損。

事後,銷售電子煙賣給Ty Greer的店舖、加拿大分銷商及中國廠商均未對事件做出回應。

此前,在英國也發生一起類似事故。2015年10月23日,據大陸媒體報導,英國一名男子想戒除多年煙癮,改抽電子煙。在使用中國製電子煙時,產品無故破裂,灼熱的尼古丁液體入喉,令他肺部穿了一個孔。

 

分享三

不推薦使用電子煙作為戒煙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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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世界衛生組織發佈發報告說,目前沒有充分證據證實電子煙可以説明戒煙,吸煙者只有完全避免尼古丁的使用才能得到最大的健康益處。美國兒科學會去年表示,不推薦使用電子煙作為戒煙工具。雖然不產生焦油,日本曾有檢測發現,部分品牌電子煙“煙霧”中的甲醛含量是常見捲煙的15倍,鎳和鉻這兩種重金屬的含量是捲煙的4倍。更令人擔憂的是,隨著電子煙的流行,青少年吸電子煙的情況越來越普遍。美國加州大學三藩市分校2014年的一項研究顯示,2012年吸電子煙的青少年人數比2011年翻了一番,電子煙不僅不能説明青少年戒煙,而且可能導致他們更容易對尼古丁成癮。

分享四

電子煙欠規管!政府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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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最初在歐美等地盛行,但近年香港也有不少網上商店、格仔舖及報紙檔都有售賣類似的產品,更有人在本港商場內開設電子煙專門店。這些商戶所售賣的電子煙均標明產品是不含焦油、不含尼古丁,而且也有多種味道,如水果味的士多啤梨、提子及橙等,亦有傳統香煙的薄荷味及某香煙牌子的味道等,售價方面約百多元一套。由於電子煙暫未有法例監管,因此購買電子煙並沒有任何年齡的限制,即使買家是18歲以下的青少年,商戶亦可出售而不觸犯法律。

 

E-Cigarettes: Miracle or Menac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U-MjMdQJc0

 

美國電子煙肺傷害新疫情:確診病例突破2千人、39人死亡

美國最新資料:530萬名青少年身陷電子煙害

 

 

網傳:尼古丁鹽更爽? 醫師:錯!是更易上癮且更難戒除!!

董氏基金會接到家長電話:「孩子跟同學在群組裡分享,含尼古丁鹽的電子煙比較爽(比較好)」。台北榮總家醫部賴志冠醫師警告,菸商刻意製造更容易上癮的菸品,一個比指頭還小的煙彈,目前的尼古丁含量可達40-60支傳統紙菸,某些品牌甚至可抵75-90支紙菸。菸商已將尼古丁加入乳酸、苯甲酸等弱酸後,製成尼古丁鹽,即使大幅提升濃度也不會產生吸入嗆感,作用更快、更強、更易成癮,未來更難戒除!

(圖1)網路上菸商用「尼古丁鹽、丁鹽、鹽油」違法行銷電子煙

消基會名譽董事長游開雄指出,依《藥事法》規定,販賣含尼古丁鹽的電子煙,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游開雄律師說,過去菸商以「霧化器、蒸氣、果汁…」等代稱在網路上行銷電子煙,也多以「小煙館、蒸氣館、煙霧館」等名稱設置新型菸品專賣店,亦對稽查人員宣稱販售的「電子煙油均不含尼古丁」。但沒想到在全民對抗新冠肺炎的此時,菸商竟然用「尼古丁鹽」、「丁鹽」、「鹽油」直接行銷,還標榜口感「更冰、更爽」來吸引年輕人,甚至公開標示尼古丁含量,目無法紀,囂張行徑完全視政府規定如無物

台北榮總家醫部賴志冠醫師指出,電子煙中的「尼古丁鹽」是化學提煉,已非天然菸草中尼古丁可比,即使初用者亦感順口,所以煙液中的尼古丁鹽濃度不斷被加碼,只求使用者儘快上癮,成為忠實用戶!菸商卻特意美化為比傳統紙菸減害,可以幫助戒菸,但其實菸商沒說的是:尼古丁鹽更易成癮、更難戒除,上癮後很可能「再也回不去了」!賴醫師指出,菸商表面賣的是菸品,其實真正銷售的是尼古丁成癮2019年,電子煙問世十年就造成美國530萬名青少年淪為電子煙使用者,其中竟然高達七成(360萬名)都是使用2015年才推出的「Ju*l」電子煙,其主成分就是尼古丁鹽,其殺傷力令人感到驚悚。

(圖2)網路上菸商用「尼古丁鹽、丁鹽、鹽油」違法行銷電子煙

台大醫院家醫部郭斐然醫師指出:「至今沒有科學證據證明電子煙可以幫助戒菸,反而是削弱戒菸者的動機、延後戒菸時機,同時加重尼古丁成癮,甚至淪為二重或三重尼古丁產品使用者」。郭醫師強調,根據新英格蘭雜誌發表的研究:使用電子煙戒紙菸成功率18%,但超過80%的人繼續使用電子煙,真正「紙菸及電子煙雙戒除」(完全無尼古丁)只有3.6%。郭醫師提醒,事實上根據各國的研究發現,菸商以「減害」誤導輿論與民眾,成功讓年輕人接受新型菸品,讓吸菸者更難戒菸,讓更多人加入使用新型菸品的行列,成為多重尼古丁成癮的犧牲者!

游開雄名譽董事長說,目前電子煙在台灣屬非法產品,依《藥事法》及《菸害防制法》規範,禁止製造、輸入、販賣。電子煙如含尼古丁,屬《藥事法》規範之藥品,未經主管機關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則屬製造或輸入禁藥或偽藥,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若明知含尼古丁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又如宣稱「幫助戒菸」之療效,則依《藥事法》可處新臺幣6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其違法物品沒入銷燬之。請衛生單位立即取締、重罰,阻斷非法的源頭,勿等民眾健康受損了才補救處理。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林清麗主任指出,當全民衝刺疫苗覆蓋率之際,菸商也在衝刺含尼古丁鹽的電子煙覆蓋率,尤其廣大的學生族群從5月中到暑假都在網路世界,菸商當然要把握網路傳播超前佈署。台灣至今仍禁止電子煙、加熱菸等新型菸品,但因《菸害防制法》已14年未修,對新型菸品僅能用函釋加以規範,菸商趁漫長的法律空窗期行銷新型菸品,使得台灣在未開放新型菸品之下,國健署調查2019年已有5.7萬名青少年使用電子煙、1.6萬使用加熱菸!林清麗強調,更迫切的問題是,這些學生往往很快地被菸商吸收成為下線,在社群平台廣告及販賣電子煙,並對身邊同學下手行銷,例如近日有16歲少女利用社群平台貼電子煙假照片,詐騙得手15萬元,被依違反藥事法、詐欺等罪嫌移送法辦,這只是冰山一角。林清麗說,政府不該繼續怠惰,速將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送進立法院,明文禁止新型菸品,才能保障國人健康。

 

參考資料

http://www.e-quit.org/index.aspx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6-01/11/c_128616297.htm

http://yes-news.com/26021

 https://www.e-quit.org/News/NewsDetails.aspx?type=1&NewId=6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