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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 李展潤:電子煙禁售可攜入境《澳門日報》

李展潤:電子煙禁售可攜入境 



李展潤

    李展潤:電子煙禁售可攜入境

 

    衛生局長李展潤表示,新控煙法修改加入禁止本澳銷售電子煙,目前仍可攜帶入境,若禁止攜帶入境還需更多研究和理據;又指出目前未收到有關娛樂場保留吸煙區的意見。

    李展潤表示,無煙澳門是控煙工作終極目標,本澳控煙工作主要透過教育居民不吸煙,才是有效和牢固方法,控煙工作從小教育,認識煙害影響。但廣告商無所不用其極,透過不同方法推廣吸煙好處,如近年電子煙流行,看似可作為戒煙替代品,加上價格便宜,就算未成年人亦容易買到。根據統計,接觸電子煙的小童日後很大機會吸食香煙,對於成年人戒煙成效亦不顯著。加上電子煙油或煙彈的尼古丁含量可以很高,甚至比香煙為高,現時有多個國家已禁止銷售電子煙,為此當局建議立法禁止在本澳銷售電子煙,但由於不是違禁品,因此可以攜帶入境。

    他指出,控煙執法工作雖然被動,但能減低二手煙影響居民,本澳執法工作比例較鄰近地區為高。對於有意見指娛樂場希望保留吸煙室,又指是對方“透過業界和同業、居民進行諮詢後所得出的結論”,若收到意見書後會立即研究分析,但目前仍未收到相關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