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 戒煙會贊同控煙法修訂案 《澳門日報》

戒煙會贊同控煙法修訂案 

 

    戒煙會贊同控煙法修訂案

 

    倡再擴範圍達至全面禁煙

 

    【本報消息】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律草案。戒煙保健會理事長歐家輝贊同草案內容反映政府控煙的決心。建議再擴大控煙範圍,最終達到全面禁煙。

    歐家輝表示,草案擴大禁止吸煙地點包括娛樂場和在煙草製品專賣店設吸煙室、高等教育場所和集體客運車輛候車亭。娛樂場全面控煙現時有從博彩從業員健康和經營者收入的角度討論,認為應以保障博彩從業員健康為前提。從業員長期吸入二手煙和煙草的有害物資經身體或衣物帶回家,影響自身和家人的健康,長遠會加大政府醫療負擔。集體客運車輛候車亭禁煙的規定,建議範圍應擴至候車亭周邊更遠的範圍。又指不少煙民邊行邊抽煙,建議參考台灣的做法,禁止邊行邊抽煙,在街道設定點吸煙點。

    過去有違法者稱“幾百文畀得起”,認為草案建議罰款增加的幅度大,相信可以起阻嚇作用,並有效減少青少年吸煙。希望設定額罰款,早交不打折,同時必須加強執法配合。

    青少年受電子煙商誤導,視電子煙為無害的新興時尚煙品,令全球電子煙銷量和盈利呈爆炸式增長。認同草案立法禁止在澳售賣電子煙,但居民可能在網上購買或從外地帶回澳門,建議政府加強監管,同時加強宣傳,讓學生清楚知道電子煙就是煙,一樣可成癮及有害。

    世衛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第十三條的實施指南中指出,全面禁止直接和間接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可以大大降低煙草的消費,並且保護公衆,特別是青年人免受煙草業行銷策略帶來的影響。要使此政策取得效果,必須全面實施此類禁令,使其適用於所有營銷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