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 衛生局透過綜合性措施預防青少年吸煙《衛生局》
衛生局10年來參加世界衛生組織舉辦每5年一次的《全球青少年煙草使用調查》。澳門青少年13至15歲年齡層的煙草使用率於2010年為9.5%,與2005年的11.9%對比,也下降了兩成,若與鄰近國家或地區比較(如:馬來西亞、中國、韓國),並不屬於高水平。
本澳13至15歲青少年煙草使用率為9.5%, 這是指在13至15歲這一個年齡組別中,每100個人有9.5個人使用煙草,不應誤解為他們佔全澳整體煙草使用人數約一成。根據整體人口煙草使用率為16.9%,粗略推算出13至15歲煙草使用者約佔整體煙草使用人數的2%。
世界衛生組織的建議,最有效預防青少年吸煙的方法是實施綜合性控煙措施。因此,衛生局一直積極透過立法、執法、宣傳教育和鼓勵戒煙多管齊下的方式,加強推動無煙環境的建設。
為特別保護青少年免受煙草的影響,特區政府透過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把青少年的主要活動場所列入法定禁煙範圍,同時又作出了包括:禁止向未滿十八歲人士銷售煙草製品;銷售地點必須張貼相關的告示式樣;銷售者對購買者年齡有懷疑時,可要求其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禁止透過無法辨認購買者年齡的遠距離途徑售賣煙草製品;禁止煙草廣告、促銷及贊助,實施煙包式樣納入規管等的嚴格規定。
衛生局亦透過日常巡查和接收投訴等方式進行相應的監察,倘發現違規情況,將依法跟進及處理。網吧、遊戲機中心一直是控煙執法關注的場所,有意見提出2014年上述場所的巡查次數比2013年大幅減少,經查證是因將2013年網吧、遊戲機中心巡查的兩個數字註腳誤作為數據的一部份,事實上,有關的違法檢控數分別確實為1520宗及1710宗,而2014年首6個月,網吧及遊戲機中心違法檢控數分別為834宗及751宗,與2013年相若。
至於向未滿18歲人士售賣香煙屬違法行為。在2012年及2013年,衛生局共接獲3宗有關向未滿18歲人士銷售煙草製品的投訴。接案後,執法人員曾對涉案場所進行多次巡查,期間未見有違法銷售煙草製品的情況,故未能作出檢控,而2014年至今未有接獲相關投訴。事實上,許多國家或地區均有限制出售煙草予未成年人的規定,但其成效相當有限,檢控工作存在一定程度的困難。因此,衛生局通過日常巡查和接收投訴等方式加強相應的監察,檢視其是否貼有禁煙標誌,以及可否對任何人提供直接銷售措施等。另外,亦會提醒銷售者售賣煙草予青少年屬違法行為,違法者會被檢控,以減低未滿18歲人士購得煙草的機會。
未來,衛生局將繼續透過包括開展青少年吸煙行為調查、舉辦控煙活動和加強煙害宣教工作等多方面的措施,向青少年灌輸正確的生活態度,與家長、學校攜手,預防青少年染上吸煙的不良習慣,尤其是致力減少有吸煙習慣的父母對其子女所造成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