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 執法嚴打走私電子煙免“煙禍”《澳門日報》

執法嚴打走私電子煙免“煙禍”



電子煙屬於“糖衣毒藥”,青少年切勿吸食。

    執法嚴打走私電子煙免“煙禍”

 

    《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修訂案,於八月二十九日獲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通過,當中列明禁止製造、分銷、銷售、進口和出口電子煙及供口服或鼻吸的煙草製品,包括禁止攜帶該等產品出境和入境澳門特別行政區;九月五日出版《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第一三/二○二二號法律,修改第五/二○一一號上述法律制度,自公佈後滿九十日起生效。

 

    本報記者 逸言

 

    隨着“控煙法”相關法律制度生效後,本澳的控煙工作將邁上新台階。在上述法律制度生效前,本澳執法部門必須有所警惕,因不法分子或會透過不同途徑,包括在已申報入境貨物中夾藏、郵寄,或“螞蟻搬家”等方式走私電子煙等相關產品入境,再囤積居奇,於日後待價而沽。

    以香港為例,當地的禁止進口及售賣電子煙及加熱煙條例於今年四月三十日正式生效,在相關條例生效前一個月內,香港海關便破獲五十一宗、涉及一千五百萬港元的走私電子煙及加熱煙案件,共拘捕十一人。足以說明只要利潤可觀,不法之徒定必鋌而走險。

    “糖衣毒藥”害青少

    電子煙的生產商會透過添加不同味道的香精遮蓋焦油味道,又將吸食電子煙的危害和成癮性等問題隱藏,包裝成為“糖衣毒藥”吸引青少年吸食。今年五月底公佈的《澳門青少年煙草使用調查二○二一》結果顯示,青少年使用傳統煙草由一五年的百分之六點一下降至百分之三點八,但使用電子煙的比例由一五年的百分之二點六上升至百分之四,情況令人憂慮。

    世衛組織五月再次聲明,指出青少年吸食電子煙的危害更大,因尼古丁具有高度成癮性,對腦神經有毒害作用,青少年處於大腦發育高峰期至二十五歲,接觸尼古丁會產生長期影響,更可能導致學習障礙和焦慮症,電子煙也會增加患心臟病、肺癌等風險,禍害極大。為此,本澳執法部門必須嚴防、嚴打,盡量堵截走私電子煙等相關產品流入本澳,以減少青少年接觸並吸食電子煙的機會。

    衛生及教育當局應透過不同的宣傳工作,如適時到學校舉辦講座等,持續向青少年灌輸吸食電子煙及傳統煙草的各種禍害,好讓青少年遠離“煙禍”。

 

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22-09/14/content_1621362.htm